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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中央政府(部會)
災害類型
  • 風災
  • 水災
  • 震災(含土壤液化)
  • 旱災
  • 其他災害

政府財產與責任之天災風險管理效益研究

年度 105年度
主管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預算來源 業務經費/其他方案計畫
執行經費(仟元) NT$689.00
執行期間(起&迄) 2016/5/1~2016/12/31
計畫主持人 梁正德
計畫重點描述
必要工作項目 ⒈研究建構政府財產天然災害之風險管理機制:
⑴蒐集並參考國外的作法。
⑵比較分析各種可能的模式後建議適合台灣地震風險以及水災風險的機制。
⑶尋找建立這些機制的可能法律基礎、定位、以及經費來源。
⒉分析在現有體制、預算、以及法規下,分析以商業保險來管理政府財產與責任天災風險之成本效益(包括與過去動用災害預算金額進行比較分析等)。
⒊分析以商業保險機制管理我國政府財產與責任天災風險之具體推動方式(包括跨部會協調機制之建立及溝通方式等)。
預期成果產出 ⒈短期內可於現有法規與預算限制下,找出最具效益之天災風險轉移方式。
⒉中長期則可透過所建議的機制,有效益地管理政府財產之地震與水災風險。
對應方案課題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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