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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中央政府(部會)
災害類型
  • 其他災害

建立我國救災資源調度制度化及推動落實之研究(第2年)

年度 101年度
主管單位 內政部消防署
執行單位 瑞鉅災害管理及安全事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預算來源 [無]
執行經費(仟元) NT$874.00
執行期間(起&迄) 2012/1/1~2012/12/31
計畫主持人 馬士元
計畫重點描述 我國災害防救法自民國89年公布施行以來,各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民間救難與慈善團體、各類關鍵基礎設施產業、公民營企業、學術研究機構等,均本於其權責與宗旨,逐年充實相關之救災資源。尤其歷經921地震乃至近年重大颱洪災害之衝擊後,我國整體救災資源之品質與數量,均有顯著之提升。

近年來莫拉克、芭瑪、凡那比、梅姬颱風均對臺灣造成嚴重災情,內政部消防署於100年即針對所轄或依權責動員之人命搜救相關救災資源,從需求面探討現今各級政府所建立之資源資料庫應有之類別與內容,並從供給面探討如何建立系統性之資訊管理架構。為有效整合及強化我國救災資源之調度,本年度研究之目標,乃依據消防署法定職掌,研擬落實救災資源調度制度化之實施策略,強化各級政府救災資源之有效整合。

內政部消防署為我國消防最高主管機關,除依消防法規劃、督導各級消防組織執行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等三大任務外,另因內政部為災害防救法主管機關,因此消防署也同時肩負了推動各種重大天然、人為災害之人命救援能量建置的重要任務,包括過去兼辦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業務、負責全國防救災資通訊系統之強化、設特種搜救隊,以及成立消防署訓練中心,協助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培訓緊急應變及搜救專業人才。

由於莫拉克風災之衝擊,牽動我國中央與地方災害防救體系之調整,除內政部消防署不再兼辦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業務,部分原屬於行政院層級之幕僚工作,改由新設立之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辦理,但內政部消防署也因應組織再造,將大幅強化災害管理相關功能,並基於共通應變架構(All-Hazard Approach,亦有稱全災害)的概念,未來將成為我國災害救援的最高主管機關。
必要工作項目 1. 針對現有各級政府之救災資源資料庫,以中央政府層級之角度,探討如何整合現有救災資源,並針對各級政府救災資源之派遣方式提出具體建議。
2. 依據消防署法定職掌,探討救災資源整合調度制度之建立方向,並研擬落實救災資源調度制度化之實施策略。
3. 從中央政府層級之角度,探討如何以災害應變之任務功能類別,規劃救災資源整合調度制度之落實方案。
4. 針對各級政府各類救災資源調度制度,提出未來之強化與改善對策。"
預期成果產出 1.規劃以EMIS為核心平台,針對不同層級政府建立救災資源之共通屬性資料庫標籤,並研提資料庫與派遣系統整合運作方案。
2.從法制面之修訂,規劃平時維護、災時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期間,救災資源整合調度制度之運作方向,以及規劃推動相關配套制度。
3.以目前中央、縣市災害應變中心功能分組之狀況,參考美日等國運作經驗,設計「災害應變支援功能」(Emergency Support Functions,ESF)之共通模組,並規劃結合救災資源調度運作之落實方案。
4.運用第一年執行成果,進一步深入檢討現行救災資源調度之盲點,並提出改善建議與對策。
對應方案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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