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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中央政府(部會)
  • 其他
災害類型
  • 震災(含土壤液化)

既有老舊供公眾使用私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法規制度之研擬

年度 107年度
主管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預算來源 科技經費
執行經費(仟元) NT$1056.00
執行期間(起&迄) 2018/1/1~2018/12/31
計畫主持人 陳清泉
計畫重點描述
必要工作項目 1. 文獻收集與回顧國內外(日本、美國等)相關研究與法規制度。
2. 研提鼓勵性耐震評估補強策略,提供稅額減免或其他優惠,補貼店面或商辦所有權人,使其主動負擔結構評估補強費用。
3. 研提強制性耐震評估補強法規(草案),對於「未通過結構詳細評估之建築」,要求建物所有權人進行耐震補強。
預期成果產出 1. 研擬老舊供公眾使用私有建築物(如醫院、學校、社福機構、電影院、百貨公司等民眾群聚處所)耐震評估補強法規制度,建立私有建築物強制規定之法源。
2. 研擬老舊供公眾使用私有建築物分類及可行之評估補強優先順序,以及分年分期推動策略。
對應方案課題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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