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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中央政府(部會)
  • 其他
災害類型
  • 火災
  • 震災(含土壤液化)

木構造建築物高度、樓層數相關設計規定檢討研究

年度 108年度
主管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執行單位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預算來源 科技經費
執行經費(仟元) NT$882.00
執行期間(起&迄) 2019/1/1~2019/12/31
計畫主持人 陳建忠
計畫重點描述 近年來先進國家在木構造施工技術上之發展迅速,新型態的木質構材 (例如工程用膠合材、定向粒片板、與直交集成板等)亦開始廣泛運用。受惠於技術與材料進步,現今木構造可達到的高度與規模已非以往木構造可比擬。然因近年來木構造建築技術發展迅速,前述成果已無法滿足目前業界需求,因此現行法規實有繼續檢討之必要。本研究透過資料及文獻回顧來進行美、日、台木構造法規比較與研析,了解其中之差異,以利進行修訂;統整各國之木構造法規並以其為參考依據,研擬本土型之法規修改草案。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本案所提出之法規修正建議進行座談以檢討相關建議之合理性。具體研究成果為針對建築技術規則建議修改條文、針對混合構造之規定,建議進行修訂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第7章,並新增章節7.5暫定北美木構造設計法。針對直交集成板CLT之規定,建議於木構造建築物設計及施工技術規範中,新增直交集成板CLT之專章。
必要工作項目 1. 主要蒐集北美與日本等地相關木構造之法規與實際案例。
2. 進行美、日、台木構造法規比較與研析。
3. 以美國木構造法規作為主要參考依據,研擬法規修改草案。
4. 匯集產、官、學、研各方意見,完成法規修改草案。
預期成果產出 1. 研提有關木構造建築物高度及樓層數限制規定法規規範修訂草案。
2. 研訂有關木構造建築物木屋架結構限制法規規範修訂草案。
3. 研訂有關混合木構造及直交集成板相關設計規定法規規範修訂草案。
4. 研提相關法規規範修正建議之三段式法規修訂建議草案。
對應方案課題
  • (舊)課題四:精進防災科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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