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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對象
  • 其他
災害類型
  • 輻射災害

精進輻射災害環境輻射偵測能量與技術

年度 109年度
主管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執行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輻射偵測中心
預算來源 科技經費
執行經費(仟元) NT$2800.00
執行期間(起&迄) 2020/1/1~2020/12/31
計畫主持人 高薇喻
計畫重點描述 為強化南部地區放射性分析檢測能量,105年至108年已於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建置南部放射性分析備援實驗室,該實驗室並已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游離輻射測試領域實驗室食品加馬核種分析認證與衛生福利部放射性核種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為具公信力之食品輻射檢測實驗室。考量核子事故等輻射災害發生時,為確保環境輻射安全,將有大量環境試樣檢測之需求。因此本計畫以四年期(109年至112年)規劃將輔導南部備援實驗室逐步擴展檢測能量至環境試樣之檢測分析技術領域,取得相關認證,並精進檢測品質。
另本計畫亦針對大港計畫(藉由高雄港之輻射偵測,建立國際核子保安機制,防範非法運送核子及放射性物質)之輻射異常事件的處置進行探討,進而提出精進現行應變整備作業之建議,以助強化我國輻射災害處理技術。
必要工作項目 1. 備援實驗室向TAF提出環境類加馬核種分析增項認證申請。
2. 備援實驗室與偵測中心進行核三廠環境樣品平行監測作業。
3. 彙整過去大港計畫通報事件之處理情形,蒐集國際上相關異常事件應變處置之技術文件及資料,研擬大港計畫之中子異常事件應變處置準則建議。
預期成果產出 1. 備援實驗室通過環境試樣放射性分析TAF增項認證。
2. 備援實驗室完成核能電廠環境試樣平行監測及台灣地區環境試樣分析作業。
3. 開設「輻射安全及災害防救環境教育」通識教育課程,修課人數達90人以上。
4. 配合核三廠周遭鄉鎮里及學校核安講習,辦理3場次輻射偵檢器及輻射檢測展示。
5. 完成研擬大港計畫之中子異常事件應變處置之作業準則建議。
6. 辦理1場次大港計畫輻射異常事件處置之教育訓練。
對應方案課題
  • (舊)課題三:強化防災社會服務機制
  • (舊)課題四:精進防災科研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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